爱尔兰社会企业
1. 社会企业概况
爱尔兰的非营利部门传统存在已久,但社会经济模式在上个世纪90年代才被提出。随着带有‘社会和商业双重性质‘ 的机构模式在欧洲逐渐普遍和成熟, 政策制定者们开始推行社会经济企业这一概念来协助社区和社会组织实现双重目标,并将其认定为社会经济的重要成员 (Clarke, Eustace, & Wexford, 2009) 。这使得爱尔兰成为出台社会企业相关支持政策的欧盟国家之一。继2013年7月的Forfás计划出炉之后,一个跨部门的职位: ‘社会企业官员’ (Minister for social enterprise)由爱尔兰总理亲自成立和任命,这是爱尔兰历史上第一次由政府最高部门层面的力量来推动社企发展 (Stefania Chirico (ICF), 2014)。 今天在爱尔兰,社会企业主要依靠政府资助。大约一半的社会企业75%的资源来自于公共部门, 而只有22%的社企有超过75%的利润是来自于贸易(find latest figures).
2. 社会企业定义
爱尔兰并没有对社会企业的严格法律上的定义。因而可以预料到,社会企业在爱尔兰是以广义的形式存在。事实上,大量带有商业模式的社会经济部门机构,特别是社区组织,在爱尔兰可被认定为社会企业和接受相应的社会投资支持。其中最接近于一个标准官方定义的,是北爱尔兰企业贸易和投资部(Northern Ireland Department for Enterprise Trade and Investment-DETI)发布的社会企业定义。该部门的主要功能是制定跟社会经济,创新和企业相关的社会政策,来支持商业的发展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根据该部门的定义,社会企业是‘以社会目标为优先的商业企业,并且将盈余重新投入到企业或是社区中,用来维持该社会目标的运营’,‘而非被股东或所有者利润最大化的需求所驱动’ 。该企业也必须用‘开放和负责任的方式运营’,‘使得被影响的相关利益者都能够参与到其活动中来’①。大量社会企业以社会合作社,或是私营企业的方式运营,另外也有相当一部分社会企业来自于非营利部门,例如公共社团,协会,志愿组织,慈善机构以及基金会(Stefania Chirico (ICF), 2014)。
3. 相关政策优惠
■ 政府资源支持
在2011-2016年的政府计划中有一段关于社会企业,其明确指出,‘政府将促进一个充满活力的,有效率的社会企业部门的发展’ ,并且‘命令各部门将社会企业作为活跃当地经济的重要参与者‘,’持续支持与年青人有关的社会创新型项目’(公共目的声明,2011-2016)②。政府同时在2012年的政府促进就业行动计划中,要求研究机构提供对社会企业在促进就业潜力方面的评估。该评估在2013年被爱尔兰企业贸易,科学,技术和创新政策咨询委员会 (Forfás)发表,作为第一份代表爱尔兰政府对社会企业立场的全面性报告。但总体而言,与英国相比,爱尔兰政府对社会企业的支持力度较小,仅提供有限的资金支持。主要参与的部门有劳工部,企业创新部,以及环境,社区发展与地区政府部门(FORFÁS, 2013)。
官方对社会经济部门的支持主要表现在两个社会投资方案。第一是2008年前的社会经济方案 (The Social Economy Programme)。 该方案成立于2000年,主要是用于为‘社会经济企业‘提供资金。这类企业包括社区商业公司(Community Business), 缺乏需求类社会经济企业(Deficient Demand Social Economy Enterprises) ,和基于公共部门合同的公司 (Enterprise Based on Public Sector Contracts)(FORFÁS, 2013)。基于这三类企业受到直接政府支持,可以将它们看作爱尔兰主要的社会企业模式。社区商业公司是基于社区经济的公司,该公司绝大部门盈利来自于贸易收入。 缺乏需求类社会经济企业为社区提供其缺乏的公共商品和服务,所以其经济活动可以被看作是半公益性质,特别是当当地市场本身无法提供足够的需求供应的时候。最后一类是基于公共部门合同的企业通过政府为弱势群体和社区购买公共服务来获得足够的经费 (FORFÁS, 2013)。从1998年到2001年,该方案一共投入了157万磅以发展社会经济和社区服务建设。③
■ 社会投资领域
尽管如此,跟传统企业比起来,爱尔兰社企收到的政策优惠十分有限。主要的支持来自于社会投资领域。作为欧盟的一员,社会企业在爱尔兰可享受欧洲社会基金(European Social Fund)和区域发展基金(Regional Development Fund)的项目资金支持,但这些项目牵涉的地域较广,无法支持当地社会投资市场。虽然社会投资市场在爱尔兰相对规模较小,但一直在持续增长,主要由Clann Credo 和爱尔兰Ulster 社区投资信托(the Ulster Community Investment Trust Ireland-UCIT) 这两家组织控制。前者是一家非营利组织,而后者是受到官方支持的金融类慈善机构。
爱尔兰Ulster社区投资信托是爱尔兰表现最显著的政府社会投资基金。该信托在北爱尔兰成立,在2008年开始运行,用以为社会经济部门提供社会金融,免费咨询以及商业支持。该信托的资金部分来源于政府贷款,如660万英镑的贷款来自爱尔兰国际基金(International Fund for Ireland)以及社会发展部和农业和农村发展部。④ 要作为社会企业获得该基金的支持,该组织必须有持续可行的商业计划和清晰的社会目标 (Stefania Chirico (ICF), 2014)。一旦通过审批,25,000至500,000 磅的贷款将被拨给该慈善组织或社会企业。 从2001年至2014年,共有 520万英镑的贷款被通过,北爱尔兰和爱尔兰共和国的受益组织约360余间。⑤
■ 税收优惠
爱尔兰的社会企业并无特殊的税收优惠。某些以非营利组织为基础的社会企业,当其社会目标符合‘慈善用途‘时,可在慈善机构的名义下申请税收减免。然而申请慈善税务优惠后机构所得利润只能用于相关慈善用途,相关董事和受托人也无法获得任何除补贴以外的个人收益(Stefania Chirico (ICF), 2014)。这意味着该社会企业将难以申请到其它社会类型投资,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社会企业利用该优惠。
4. 总结
爱尔兰的第三部门(非营利部门)仍然由大量传统非营利组织和慈善组织组成。种种新的措施表明,政府正在逐渐意识到社会企业模式作为社会经济一员发挥的作用,但是实际的措施,除了部分金融和资金贷款方面的支持外,仍然非常有限,目前可寄望于社会投资市场的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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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定义来自DETI 官网, https://ec.europa.eu/growth/sectors/social-economy/enterprises_en
② 资料来自政府官网http://www.taoiseach.gov.ie/eng/Work_Of_The_Department/Programme_for_Government/Programme_for_Government_2011-2016.pdf
③ 资料来自http://www.irishtimes.com/news/social-economy-programme-announced-1.389726
参考文献
Clarke, A., Eustace, A., & Wexford, C. (2009). Exploring Social Enterprise in nine areas in Ireland. Ann Clarke & Anne Eustace.
FORFÁS. (2013). Social Enterprise in Ireland: Sectoral Opportunities and Policy Issues Retrieved from https://www.tcd.ie/business/assets/pdf/centre-social-engagement/23072013-Social_Enterprise_in_Ireland-Sectoral_Opportunities_and_Policy_Issues-Publication.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