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社会企业
一、政策背景
社会企业在泰国作为新兴的组织存在形式,规模较小,同时在发展过程中也不免受到来自多种方面的压力与挑战。
首先,缺乏相关的政策支持,以确保企业以合法有效的形式存在。在2009年之前,泰国尚未出台相关政策法令对社会企业进行规定与认证,虽然社会企业存在的历史悠久,但未得到官方认证的社会企业在开展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困难重重。
其次,对于社会企业来说,融资渠道不通畅也是一个普遍问题。新兴的社会企业自身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差,信用风险较大,导致金融企业对社会企业提供贷款缺乏积极性。新兴的社会企业缺乏足够的抵押资产,大多数不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传统的融资渠道难以对社会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此外,社会主流领域对于社会企业也缺乏一定的认识,社会领域的社会意识不够浓厚,对于社会企业的认可度、接受度不高。
由于社会企业发展存在种种困难,泰国政府在参考、学习了英国等社会企业发展较为完备的国家案例后,也开始摸索着建立泰国的社会企业政策支持体系。
二、政策层级与架构
泰国社会企业政策支持体系较为分散,国家没有对“社会企业”出台专门的政策法令,但在一些其他法令中涉及到了社会企业的相关内容,包括社会企业的免税、认证等等。此外,这类法令一般情况下是全国性的,由国家最高法律机关出台,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例如,为了帮助促进社会企业的活动,泰国政府于2016年通过了皇家法令(621号),其中涉及专门针对社会企业的社会企业免税资格认定、社会企业的注册或登记、社会企业定义。
三、社会企业范围
(一)领域认定
泰国社会企业分布领域并无太大限制。在泰国,社会企业虽然规模较小但发展情况较为良好,社会企业在泰国是一个新的增长和扩张轨迹。社会企业分布领域主要集中在林业和农业部门,同时也存在于旅游、可替代能源、回收利用、医疗保健、建筑业等关键领域。
(二)组织形式
泰国政府对社会企业并没有较为严格的法律定义,但存在着对于社会企业的登记以及认证。因而我们可以预料到,社会企业在泰国是以较为广义的形式存在着的。社会企业较为标准的定义是:社会企业不是纯粹的企业,亦不是一般的社会服务,社会企业透过商业手法运作,赚取利润用以贡献社会。它们所得盈余用于扶助弱势社群、促进小区发展及社会企业本身的投资。它们重视社会价值,多于追求最大的企业盈利①。在泰国,社会企业由政府支持,使国家拥有一个复杂的社会企业结构,可以是非盈利组织、社区基础机构、合作社、志愿组织、公共社团、慈善基金会等等形式:社区基础机构-39%;合作社-22%;公司-2%;非营利组织-15%;SME-22%。
在相关文件中,较为可靠的关于社会企业的定义是关于免税的皇家法令(621号)。于2016年通过的皇家法令中关于社会企业的定义是,公司或法律合作伙伴必须:
(1)根据泰国法律成立,以经营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业务为目标;
(2)旨在促进其企业所在地就业,或解决问题或发展当地社区、社会或环境;
(3)不强调为其股东或合作伙伴谋求利益最大化,至少有70%的利润投资回企业,或为农民,穷人,残疾人,弱势群体,或其他共同利益者②;
四、主管部门
(一)主管部门
负责促进泰国社会企业发展的政府部门主要是泰国社会企业推广董事会以及泰国社会企业办公室。泰国政府促进社会企业发展的政策主要是以行政规划的形式开展,例如2010年泰国社会企业办公室(TSEO)提出五年国家总体社会企业规划(2010-2014),这一规划为泰国社企的发展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二)协助部门
此外,从事社会企业的法人或者法人关系,可以向商务部业务发展部登记。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必须有特定的慈善或社会目的,在其目标和满足命名要求。
五、政策支持
(一)建立专门的政府机构
泰国政府建立了专门的机构以促进社会企业发展,主导社企政策支持体系。2009年泰国政府建立社会企业推广董事会,泰国总理作为董事会主席。2010年泰国社会企业办公室成立。泰国社会企业办公室(TSEO)是一个在总理办公室领导下的小型的独立的政府机构,TSEO的成立旨在促进泰国社会创新和社会企业的发展。
2010年英国文化协会为泰国政府官员组织了一次赴英考察之旅。他们会见了英国的社会企业家、社会企业支持性机构以及政策制定者,了解了英国如何为社会企业创造一个丰饶的成长环境。受到启发的泰国政府官员回国后成立了全国社会企业委员会,该委员会又筹建了泰国社会企业办公室(TSEO),TSEO一直从以下三个维度体现其在公共服务方面的作用:
(1)公共部门心态
例如,泰国社会企业办公室合同一个叫做MINI Me的社会企业,与该公司的通信部门进行合作,各种政府机构委托社会企业为开展灾害救助做好准备。
(2)社会有形价值
(3)可持续发展机制
(二)提供资金支持
泰国社会企业办公室(TSEO)仿效英国社会企业联盟的模式,发布了2010-2014社会企业总体规划。这一蓝图中包含了提供17亿英镑建立乡村基金项目,这是世界上第二大规模的小额信贷机制,该项目旨在鼓励当地社区共同开展本地社区服务,例如建立社区药店和大米加工厂。同时,为小型企业提供种子基金,旨在促进社区企业的发展。2012年,由TSEO创立的SE基金推出120万美元③。 此外,泰国社会企业办公室在2012年也曾表示,将在当年试点的贷款和股本资金方案上至少花费3000万泰铢,并希望以此促进社会企业发展其敏锐的业务能力,为社会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三)促进跨领域合作
当前,社会组织、私人部门的力量越来越不可小觑,政府也意识到需要更加多元地带动各方资源投入社会企业,需要加强政府、社会企业、私人部门之间的良性互动。因此,政府除了通过建立专门的政府机构来支持、引导、促进社会企业发展,同时也在寻求社会、企业、投资机构等多方力量共同合作。
(1)社会组织方面
政府的某些部门开始签约青年领导的社会组织,例如Change Fusion,Open Dream 等等。今天泰国的新兴的社会企业在不断发展中,同时也面临着关键的挑战,包括设计具有社会和商业双重影响的商业模式,拓宽融资渠道,招聘优秀员工等等。目前泰国有一些诸如Change Fusion,Ashoka Thailand,NISE Corporation等社会组织正在与政府合作为社会企业的发展搭建平台,刺激社会企业创业和成长。Change Fusion,Ashoka Thailand曾帮助新兴社会企业启动孵化项目和竞争性赠款。某社会组织创始者Kasemsiri CareerVisa 组织举办过一系列为期一天的职业研讨会帮助很多年轻人发现他们的职业潜力,同时也帮助了许多新兴企业招聘优秀员工,促进他们的蓬勃发展。
(2)企业方面
泰国政府鼓励企业通过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创造社会企业。泰国社会企业的真正兴起,是从过去五、六年开始,由官方机构开始推动。第一步便开始研究优惠借贷政策,一直到现在,泰国已经有了小型的社企投资公司,发展到后来,更由大型企业出资,设定了特别的基金架构,创立了共同基金长期支持、投资社会企业。当前,企业对建立、投资或支持社会企业有越来越大的兴趣。
(3)投资机构方面
泰国社会企业融资方式有限,政府为此积极寻找突破口,寻求社会方面投资机构的合作,促进跨界别投资、支援泰国社企。在政府的引导下,许多投资公司、基金会加强了对社企的认识,并开始对社企提供资金支持、贷款项目、专项基金等。Sunit Shrestha在泰国设立了一家社会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年轻的社会企业。Shrestha在曼谷银行旗下的基金管理公司,为泰国基金会和BBLAM发起了泰国第一个具有社会责任感的投资共同基金,内置风险投资机构,以支持社会企业,基金规模目前为4500万美元。他还积极组建东南亚和东亚地区的投资机构、基金会等支持社会企业。泰国证券交易所也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企业的发展。泰国的第一个社会责任投资共同基金 B-KIND成立于2014年,有高达15%的基金可以投资于社会企业,0.8%用于风险慈善。此外,一群年轻的慈善家已经形成了一个群体,显然在起步阶段这一行动可以煽动更多的天使投资人向社会企业投资额外的资源。
(4)提高社企的社会认可度
在提高社企的社会认可度方面,泰国政府采取了多种方式,提高公众对社企的社会认可度。泰国社会企业办公室(TSEO)推出其官方网站www.tseo.or.th 宣传、推广社会企业。政府还制作了宣传短片,在电台、电视台等播放。此外,还有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就是泰国政府对于社企的支持得到了来自泰国王室的大力支持,从宗教衍伸至社会的慈善风气,让能够创造就业机会、改善社会问题、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企业走进公众的视野。泰国王室他们相信社会企业有着重要的社会创新能力。
(5)提供税收优惠政策
泰国政府通过提供税收优惠政策来促进社会企业的发展。这些政策旨在助推社企发展以此提高泰国人民的生活质量,使私营部门与政府合作,帮助社区和社会。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对社会企业的免税以及为投资者和捐助者免税。社会企业的免税:为了促进社会企业的活动,泰国政府为社会企业制定了相关的免税政策,同时也制定了严格的免税规定:
①包括“社会企业”的名称;
②由税务署署长指定的机构核证为社会企业;
③按规定的形式获得总干事批准申请成为社会企业;
④不得根据收入守则第40(4)(b)或(d)款向股东或合作伙伴支付应课税所得(股息、利润分享或减资);
⑤未经十个会计期间的变更,不得将经营活动由社会企业改为另一种经营形式,从企业被批准为社会企业的会计期间开始;
⑥遵守总干事规定的其他规则、程序和条件。
为投资者和捐助者免税:公司和法律合作伙伴投资社会企业可以获得投资于社会企业金额100%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社会企业符合规定的要求,社会企业可以支付高达30%的分红利润,分享利润或减少资本。未符合规定的,将导致投资者丧失免税额。同样,如果投资者在社会企业解散前将社会企业的股份转让,投资者将丧失免税额。
公司和法律合作伙伴给社会企业捐赠金钱或财产的,可以享受高达2%的净利润,企业所得税减免,社会企业符合规定的条件,社会企业可以支付高达30%的分红利润,分享利润或资本还原。在考虑2%上限时,这种对于社会企业的捐赠必须与其他有资格的慈善捐赠合计。未符合规定的,将使捐赠人丧失免税额。
六、规范监管
(一)利润分配
泰国政府对社会企业有明确的法律方面的监管,主要是关于利润分配。其中,在皇家法令(621号)里有如下规定:社会企业不强调为其股东或合作伙伴谋求利益最大化,至少有70%的利润投资回企业,或为农民,穷人,残疾人,弱势群体,或其他共同利益者。虽然企业可能会在社会企业的定义下,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净利润,但其利润的100%必须投资于企业,或用于以上的好处,或其他的共同利益,按照规则,程序,并通过收入部总经理规定的条件。
(二)法律监管
在未来,泰国社会企业推广法案仍然悬而未决。如果通过,该法案将建立国家社会企业委员会,国家社会企业办公室,社会企业基金。国家社会企业办公室将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机构的责任为社会企业提供支持服务和培训。该法案将为社会企业设置新的定义和促销措施,包括为社会企业注册流程,并将禁止使用标题“社会企业”,未注册的企业,将会罚款。将制定其他措施,支持和鼓励社会企业的投资,包括贷款权限和知识支持和培训由国家社会企业的办公室。虽然进一步的改变可能引入法案之前通过成为法律,它有可能向泰国提供一个完全成熟的法律框架的社会企业的有效的促进和监管。
七、未来展望
由于社会企业在泰国是新兴起的,使其正式得到认可非常重要。大多数泰国人仍然不熟悉这种包含社会使命的业务模式。营利性企业预计社会企业会成为经营性企业,而非营利组织预计,社会企业甚至需要依靠捐赠和资助,而不是参与商业活动。目前的这种社会企业的状态将无法提供一个社会企业家经营的动机,所以社会企业的增长和发展需要一个部门管理。最近的一项调查也表明,缺乏激励阻碍了泰国社会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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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https://en.wikipedia.org/wiki/Social_enterprise#Thailand
② http://www.tilleke.com/resources/legal-framework-promote-social-enterprises-thailand
③ http://wfto-asia.com/wp-content/uploads/2016/11/Day2_Jaruwannaphong_SE-in-Thailand.pdf
参考文献
European Center for Not‐for‐Profit Law.(2015)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the Regulatory Framework for Social Enterprises.
http://ecnl.org/wp-content/uploads/2015/10/ECNL-Comparative-analysis-on-regulation-of-SE-Eng-2015.pdf.
Marjana Merkač Skok.,M.,M et al.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in Slovenia State of the Art Report , Prepared in the frame of IdeanNovaShip project, (Innovate and Ideate for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Project No. 2015-3-BG01-KA205-022771).
European Commission (2014):A Map of Social Enterprises and Their Eco-systems in Europe Country Report: Slovenia
Institute for Economic Research, Slovenia(2010). Social Enterprise Sector in Slovenia, Report prepared for ISEDE-NET project, Draft, August 2010.
Republic of Slovenia Ministry of Labor, Family and Social Affairs,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Act, http://www.mddsz.gov.si/fileadmin/mddsz.gov.si/pageuploads/dokumenti__pdf/zaposlovanje/Act_SE_rev_clear.pdf (2011-03-07).
Širec K and Barbara Bradač Hojnik.,B.,B. (2015) “Entrepreunership Support for the Unemplyed in Slovenia: Rapid Policy Assessments of Inclusive Entrepreneurship Policies and Programmes”, OECD Working Paper. https://www.oecd.org/cfe/leed/Rapid-policy-assessment-Slovenia.pdf